ㄧ:總工會子女獎學金申請辦法及事項:
1.申請書一份
2.申請日期於99年8月25日前申請
二:有關健保事項:
依全民健康保險法第29條.第30條暨其施行細則第49條規定略以,第二類被保險人自付之保險費,按月向其投保單位繳納,投保單位應於月底前負責彙繳保險人,投保單位或被保險人未依規定期限繳納保費者,得寬限15日,屆寬限期仍未繳納者,將計徵滯納金,請會員注意.